邵伟俊 记者贺巍报道:“法官,我来替我儿子把欠的钱还了,他还在上大学,不希望他成为‘老赖’。”近日,被执行人徐某的父亲主动代其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支付了部分赔偿款,并与张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在弋阳法院执行法官的努力下,促成了“子债父还”,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顺利执结,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2023年,刚上大学的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在行驶途中与行走的张某发生碰撞,张某因该事故导致九级伤残。一审法院判令徐某向张某支付19万元赔偿款。因徐某未在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徐某向执行法官表示自己实在没有能力履行相关赔偿。执行法官多次查询,都未找到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了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到徐某户籍所在地村委会了解相关情况,得知徐某尚在念书,还款能力较弱,但是徐某父亲一直在做一些小生意,可能会有一些积蓄。法官当即决定从徐某父亲那里寻找突破口。执行法官找到徐某父亲说明来意之后,徐某的父亲表示徐某需赔偿的数额较大,自己这些年生意连年亏损,无能力代替儿子偿还债务。
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充分运用调解手段,兼顾法理与情理,一方面耐心向徐某父亲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也建议申请执行人张某对执行金额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在执行法官的温情化解下,最终申请执行人张某答应放弃部分赔偿金额,徐某的父亲代替儿子赔付张某10万元,并当场支付6万元,剩余4万元一年后付清。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来 源:上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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