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贸易结算计量器具电子秤的经销和使用,加强民生计量监管,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计量消费环境,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市范围开展计量器具“缺斤短两”问题专项整治。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生产、经营和使用者加强自律、诚信经营,现公布第三批计量违法典型案例。
1.云岩区刘一手烤鱼店(孙某)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金关村开展重点区域计量器具“缺斤短两”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执法人员放置1千克标准砝码对该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称量显示为1.21千克,该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2.贵州晋元宝轩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位于云岩区文昌阁美食城的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放置1千克标准砝码对该单位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按“单价4”键称量显示为1.2千克,按“单价6”键称量显示为1.3千克,该单位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3.云岩区史某水产品经营部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盈佳农贸市场副食品综合市场水产区附4号的贵阳云岩史某水产品经营部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放置1千克标准砝码对该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显示数值为2.39千克,该经营部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4.云岩区市东路口郭某水果售卖临时固定摊位经营者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云岩区市东路口的临时固定摊位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放置1千克标准砝码对该摊位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按“单价2”键称量显示为1.1千克,按“单价4”键称量显示为1.2千克,该临时固定摊位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5.南明区小陈海鲜行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青云路117号青云都汇一楼11-12号的该海鲜售卖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放置5千克的标准砝码对该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显示数值为6.995千克,该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6.修文县久长农贸市场合顺水产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放置5千克标准砝码对其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按“单价1”键称量显示为5.25千克,按“单价2”键称量显示为5.50千克,该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7.修文县久长农贸市场张某活禽宰杀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案。整治期间,修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店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放置5千克标准砝码对该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称量,按“单价1”键称量显示为5.25千克,按“单价2”键称量显示为5.50千克,该店涉嫌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执法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
(来源:贵阳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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