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上年增长10.81%
本报讯 记者郑欢报道: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完成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账户年度结息工作。全市公积金缴存职工27.34万元,共计结息3.316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1%。
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算利息”,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每年结计利息。同时根据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当前年利率设定为1.5%)。公积金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结息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结计的利息会自动转入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归职工个人所有,无需职工办理相关业务,职工依规缴存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我市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手机公积金”APP、“上饶市公积金”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结息情况,及时了解年度结息金额、结息后账户余额情况。
来 源:上饶日报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