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3年食品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第1期),涉及晋江鲜之惠食品有限公司“鸡精调味料”核查处置情况如下:
1、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DBC23350200606430069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问题预包装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鸡精调味料”,标识生产日期为2022年10月25日。上述批次产品标称生产企业:晋江鲜之惠食品有限公司,问题项目为未检出鸡源性成分。
2、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情况
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风险监测报告后,立即启动对晋江鲜之惠食品有限公司的调查。晋江鲜之惠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问题鸡精调味料523公斤,截止执法人员检查时,已全部销售完毕,该公司已对生产的上述批次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预包装食品发出召回公告。
经查,该公司生产鸡精调味料过程中有添加鸡肉成分,且对鸡精调味料产品的留样、原辅料、其他批次成品进行送检,均有检出鸡源性成分。经核实,当事人生产有食品安全风险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不成立,不予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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