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 近日,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滁州市2023年购房契税补助操作细则》(以下简称为《细则》)。
(图源: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细则》显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滁州市琅琊区、南谯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开发区,购买商品房(住宅、非住宅)网签备案的购房人,可享受由受益财政给予的实际缴纳契税50%补助。
另外,《细则》明确,购买商品住房因特殊原因需退房退税的,由市住建局核对其是否享受购房契税补助政策,已享受补助政策的必须先退还已领取的购房契税补助,凭相关退款证明开发企业予以办理退房手续。
对法院拍卖房产、全款交易的存量房、带押过户等交易的房产,将法院裁定书、不动产转让协议书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带押过户证明视同为网签备案材料。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