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监委关于恢复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应领域
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
2023年第17号
按照《关于对3家机构撤销、暂停部分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的公告》(国家认监委公告2023年第3号)要求,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已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经我委组织专家现场验证,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现决定即日起恢复大连产品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的低压元器件产品(CNCA-C03-02:低压元器件)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检测业务。
特此公告。
国家认监委
2023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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