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9月18日举行第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9月25日至26日举行。
会议听取了关于《上海市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上海市种子条例(草案)》《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数据流通交易若干规定(草案)》等的审议结果报告,以及关于《上海市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修订草案)》《上海市体育发展条例(草案)》等的审议意见报告,决定将相关法规草案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情况报告、关于“两旧一村”改造工作情况报告等的说明,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社会治理相关法规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本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上海市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案的说明,决定将相关人事任免案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审议结果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决定将相关报告提请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书面审议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钢淼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慧琳、宗明、陈靖、张全、徐毅松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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