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宋坤) 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因涉嫌未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被罚款3000元。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详情显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仙居至庆元公路龙泉下庄儿至兰头段工程第TJ01标段项目2023年3月-7月实施未及时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经责令改正未完全改正的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此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9月4日,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新增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法院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执行标的10833元。
(图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网站显示,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是国有大型综合特级施工企业,地处太湖之滨浙江省湖州市。公司资质范围全面,施工领域广泛。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设计资质公路行业甲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
(图源:中铁十六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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