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第77期)。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第77期)
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区的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贵阳欣旭甜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豇豆、小米红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1.豇豆:购进日期:2023年3月21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抽检日期:2023年3月21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倍硫磷,灭蝇胺。
2.小米红椒:购进日期:2023年3月21日,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抽检日期:2023年3月21日。抽检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合格项目:噻虫胺。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1.违法事实的认定:当事人经营的豇豆、小米红椒经抽检为不合格食品,当事人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违法事实成立。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不罚[2023]第13-02号。
3.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处罚种类:免予处罚;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减轻原因和法律依据:
鉴于当事人进货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资质资料、涉案产品的检验合格报告资料、保存相关进货凭证并记录相关信息且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当事人履行了法定的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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