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2023年9月1日,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1批次不合格食品(油炸蚕豆)核查处置情况,涉及天津市双嘉食品有限公司。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在2023年5月26日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1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区天津市双嘉食品有限公司。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3年5月26日,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天津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东丽分公司经营的油炸蚕豆(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市双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23;规格型号:198克±5克/袋)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3mg/g,实测值6.1mg/g)。
二、依法处罚情况:当事人于2023年4月23日生产了22.1kg油炸蚕豆(标称生产者名称:天津市双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23;规格型号:198克±5克/袋)。其中:用于出厂检验1.8kg;用于产品留样0.5kg;2023年5月15日销售给亮普食品(天津)有限公司100袋共计19.8kg。上述油炸蚕豆经谱尼测试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抽样检验,酸价(以脂肪计)(KOH)项目不符合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标准指标≤3mg/g,实测值6.1mg/g)。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上述行为满足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行为的构成要件。本案货值金额300元,违法所得81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81元;2、没收油炸蚕豆(标称生产者名称: 天津市双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3-04-23;规格型号:198克±5克/袋)0.5kg;3、罚款50000元。
核查处置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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