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市长宁区公安分局新华路派出所接到了一则蹊跷的报警:市民陈先生称自己在淮海中路2006弄的房屋本打算出售,在随申办上查询房屋状态时,却发现有一份自己从未签过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合同上的三位租客自己更是从未有过接触。这份房主没有签署过的租赁合同从何而来?陈先生从未谋面的租客又是谁?
这份《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备案通知书》上显示,陈先生名下的这套房子,自今年2月17日起出租给租户曹某、张某等三人,租期为一年,租金为5000元/月。让陈先生感到不解的是,自己从未与这三人有过接触,房屋租赁合同又是哪来的呢?
房东:“我这个房子一两年来,从来没有房客跟我说要办居住登记、居住证,如果有的话,我肯定会亲自出面跟他们一起去办的。”
发现自己的房屋被冒名租赁后,陈先生立即报了警。新华路派出所调查后发现,居住证上登记的三名租户实则为互不相识的两户人家。也就是说,陈先生的房子被冒名做出了两张居住证。
新华路派出所民警汤镐成表示:“都是通过网络的方式联系到了中介,办理假的居住证,收到居住证申请之后,我们也是上门进行了排摸,在走访的过程中,发现这三个人,并没有在该地址实际居住过,以虚假材料进行居住证申请登记的人,只能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进行行政处罚。”
好在陈先生发现得及时,冒名租客申请居住证的流程还未走完,只要承租人撤销申请,就不会占用陈先生的房屋居住证名额。而在被警方传唤后,虚假承租人也承认了,是在网上找到了相关中介,伪造了这份不存在的租赁合同。其中的一位虚假承租人更是交付了高达3000元的中介服务费。
“因为我人过不来,就想花钱能解决的事情,先解决一下。我当时找的是中介,也没想到他是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去办的,其实我当时就算提前办了,也还是差半个月,还是没用上,孩子还是不能过来上学。”虚假承租人表示。
为何房产中介可以在房主不在场、不出面的情况下,办理出租房合同并顺利完成网上备案呢?
根据上海市房管局、民政局等单位下发的《上海市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操作规定》,具备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一体化的受理中心、租赁服务单位,需要收取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申请书原件、核验身份证原件、核验住房证明原件。
而在实际操作中,具备了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权限的房产中介,只要提供电子版的证件照片,并在系统中上传就可以,并没有人工核验证件的环节。
陈先生也意识到,可能是自己之前在中介挂牌房屋时,泄露了个人信息。
“可能是因为之前出租或者出售房子的时候,中介要求我提供房屋的产权照片,说没有产权照片的话不能上网登记,但没有想到可能会被盗用,我怀疑我给了中介这些房产证照片等信息之后,他们盗用了我的信息去给其他人去办居住证。”陈先生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涉事中介已展开调查。
网上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本是为了简化办事流程、手续,但被部分不法分子盯上,成为他们钻空子、牟取利益的新渠道。对于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中介来说,如何加强员工对租售信息使用权限的管理成为了迫在眉睫的“必修课”。
上海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律顾问宋安成表示:“从法律上来讲,承租人和中介是共同违法,中介提供了假的合同,承租人利用这个假的合同去办居住证,这是一个共同行为,公安部门可以根据治安处罚法进行处罚。中介作为个人信息的收集者,自己内部要做好监控,要有防止泄露的能力。明显需要搜集个人信息的企业,比如这个案件当中的中介公司,它个人信息到底保护得怎么样,什么部门去检查,检查出来怎么整改,立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如果违反了相关规定,总的来讲处罚力度还是不足,在处罚不足的情况下,很容易导致信息泄漏的情况。”
(原标题为:《知名中介冒用顾客信息代办居住证,太坑!》,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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