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2023年8月30日,区生态环境局举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题法治培训。局执法大队全体执法人员参加培训。
培训中,局社区联络科(法制科)围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规程》《上海市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管理办法》等制度,结合近期区生态环境局索赔案例实践,向全体执法人员宣讲线索筛查(核实)以及损害调查工作要点。
下一步,区生态环境局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压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责任,提高执法队伍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践的技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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