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上半年,云南省市场监管局秉持“服务执法、监管为民”理念,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医疗美容等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领域广告为重点,扎实做好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共监测省属广播电台、电视台、纸质媒体广告23.49万条,不定时监测700余家互联网媒介平台,监测全省户外广告1000余条,受理涉嫌违法广告投诉举报16件。
上半年,云南省各类媒介发布广告总体规范,但部分行业、领域违法广告仍然突出。
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等传统媒体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化妆品、普通商品、医疗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广告中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内容;普通商品使用医疗用语或者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医疗广告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等为其作证明。
互联网广告涉嫌违法主要集中在茶叶、红糖等食品类商品。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宣称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功能等。
户外涉嫌违法广告主要集中在房地产、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普通商品(首饰)。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广告中的房源信息表述不清楚、不准确;医疗美容广告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等内容表示不准确、不清楚、不明白。
广告投诉举报涉及的违法行为主要表现为以健康讲座发布药品广告、普通商品广告宣传功能与实际使用效果不符以及普通食品宣传具有保健功能或疗效等。
针对广告发布存在的问题,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广告监测与广告执法工作有效衔接,健全广告线索处置机制。进一步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机制作用,深化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贯通协同,多方施治。对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传播媒介,加强督导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和经营主体扛牢净化广告空间和整改问题广告的责任,坚决消除风险隐患。加大广告执法力度,持续保持对违法广告打击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切实维护了广告市场秩序。(供稿: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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