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四川成都,一越野车主深夜开车当街疯狂追撞一辆小轿车!网传视频显示,一辆越野车来回碰撞一辆小轿车,撞击过程中发出剧烈的响声,期间,小轿车被撞得冒烟,被逼停后,一名男子从小轿车中下来,拿东西砸越野车,随后跑开。
目前,当地交警回复称,不是事故,是盗窃,轿车上人员盗窃物品,车也是偷的,越野车主驱车抓小偷。
【安律说法】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越野车主是个狠人!有钱又不怕事!”“这下小偷估计不敢猖狂了!”“小偷虽然可恶,但是罪不至死,要是把人撞死了怎么办?”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首先,小偷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均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1000元至3000元以上。
具体到本案,涉事盗窃人员偷了一辆车,显然已经构成犯罪。
2、其次,越野车撞击轿车的行为并不可取!
我们都知道,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责任。
但是正当防卫的认定比较苛刻,需要满足现实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行为人具有防卫意图;防卫的对象是不法侵害人;防卫的限度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没有造成重大的损害。
而根据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只有面对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才无限度要求。
具体类似的开车追小偷的行为,如果失主发现自己的财物被偷,当场并没有看到小偷,随后开车出去溜了一圈,找到了小偷,这种情况下,开车撞击小偷,会被认定为事后防卫。
而如果失主发现自己财物被偷后,当场发现并追赶小偷者,符合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但是与财产遭受的侵害比较,开车撞击小偷,造成的损害和危险要大得多,如果说不小心将车内小偷撞车重伤或者死亡,就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进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次,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既不属于商业险的赔偿范围,也不属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同时,因为是车主的故意行为,也无法向小偷索赔。
3、最后,越野车主敢于向不法者出拳的行为值得点赞!但是采用这种开车撞击小偷的行为,不仅会给自己造成很大损失,很有可能给自身惹一身麻烦。
因而,在此提醒广大朋友们,合法权益遭受损害,一定要理性维权,有钱也不能任性!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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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车主为抓小偷开SUV来回追撞小轿车#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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