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本市食品安全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抽检信息涉及21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抽检样品共计1658批次,其中合格1652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肉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食用农产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腐霉利、克百威、呋喃西林代谢物、氟苯尼考),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查处情况由企业所在地负责案件查办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规定公开。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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